為規范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外部作業管理,維護軌道交通設施和運營安全,根據相關文件要求,并結合實際,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實施主體
蕪湖市運達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運達公司”)(經辦部門:安全保護區管理辦公室)
二、辦理依據
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)
《蕪湖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》(蕪政府令〔2021〕62號)
《城市軌道交通結構安全保護技術規范》(CJJ/T202-2013)
三、受理范圍及階段
1、根據《蕪湖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》第四十七條規定,在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內進行下列作業的,作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包括設計方案、施工方案、監測方案、應急預案等內容的安全防護專項方案,經征得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同意后,簽訂安全協議,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并對作業影響區域進行動態監測:
(一)新建、改建、擴建或者拆除建(構)筑物;
(二)挖掘、爆破、地基加固、打井、基坑施工、樁基礎施工、鉆探、灌漿、噴錨、地下頂進作業;
(三)敷設或者搭架管線、吊裝等作業;
(四)取土、采石、采砂、疏浚河道;
(五)大面積增加或者減少建(構)筑物載荷的活動;
(六)電焊、氣焊和使用明火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;
(七)其他可能影響軌道交通設施安全的作業活動。
2、辦理階段:施工前。
四、辦理流程
1、項目受理及事務分類
外部建設(作業)單位或個人與運達公司安全保護區管理辦公室對接,辦理相關手續或調取軌道交通相關材料。
外部作業項目辦理事務分為規劃、方案設計階段征求意見類;提供標圖資料類;作業申請類。
2、外部作業類別及影響等級判定
外部作業類別分為基坑類、非開挖管線類和其它類,影響等級依據《城市軌道交通結構安全保護技術規范》分為特級、一級、二級、三級和四級及以下。項目類別及影響等級由外部作業建外設單位及其設計單位判定。具體判定方法詳見附件1。
3、申報材料準備
根據外部作業類型及影響等級,準備相關報審材料,具體詳見附件1、3、4、5、10。需安全評估及安全監測的外部作業,由外部建設(作業)單位或個人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估與監測單位編制安全評估、監測報告;
4、資料提交
1)資料提交:外部建設(作業)單位或個人資料準備齊全后,向運達公司安全保護區管理辦公室提交相關紙質資料和電子資料。
2)電子材料格式要求:圖紙為DWG格式,文件為PDF格式。
5、審查
影響等級三級及以下外部作業項目審查時限為7個工作日。影響等級二級及以上外部作業項目需進入特別程序組織專家評審,審查時限為20個工作日。
6、辦結歸檔
審查通過后,外部建設(作業)單位或個人須將紙質版(需蓋章)資料提交至運達公司安全保護區管理辦公室歸檔。
五、其它事項
1、安全評估、專家論證、安全監測、應急搶險及其它相關費用均由外部作業建設單位承擔。
2、運達公司組織方案審查、專家評審、現場監護等一系列工作,并不能取代外部建設(作業)單位或個人對軌道交通結構保護的法律責任。
六、聯系方式
受理部門:蕪湖市運達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有限公司(安全保護區管理辦公室)。
受理地址:夢溪路車輛基地綜合樓(夢溪路69號)519室。
受理時間:8:30~12:00,14:00~17:30(節假日除外)。
聯系人及電話:孟慶號 (0553) 830 1029 18223465808
附件下載
附件:3 蕪湖市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建設(作業)征求意見表—微小管線類
附件:5 安全承諾書